问题 | 个体工商户命名规范 |
释义 | 个体工商户命名规范如下: 1、个体工商户可以不起名。个体工商户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后,经核准登记后使用; 2、经营者姓名可作字号,不得使用“中国”等字词。个体工商户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可以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 3、名称相同者先到先得,擅用他人名称将罚款。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如下: 1、准备好所有股东身份证和地址材料; 2、公司核准名称; 3、带好材料和通过的公司名称,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4、工商局刻光敏富盾公章; 5、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6、办理国税证和地税证; 7、去银行开设基本户; 8、办理之后就是准备处理税务问题。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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