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为有效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和安全造成影响,大力改善空气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府决定在规定的时间内,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1日,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二、违反本通告规定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应急、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行政执法机关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人身、财物损失的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劝阻和举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