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低保的主要人群是指没有生活来源、没有赡养人的老人、下岗职工没有满足城市最低生活标准的、身体残疾的人等等。以下人群可以申请低保救助: 1、没有生活来源的家庭或个人; 2、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或个人; 3.没有赡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家庭或个人; 4.家庭成员中有身患重大疾病没有钱就医的; 5.属于严重精神病、智障、老年痴呆的家庭或个人; 6.有严重的身体残疾并且生活不能自理的家庭或个人; 7.没有加入五保的老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低保条例》 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