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法律依据】: 《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六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五条 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