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入学前户口的所在地填写的是指祖居地或原来籍贯,相关规定如下: 1、籍贯是指祖居地(祖籍地)或原来籍贯;户籍所在地就是户口本上盖有县级公安机关的章的那个县。一般是具体到镇或街道, 简单说就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2、参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籍贯一般精确到市即可; 3、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4、由于搬迁、上学、工作等原因,本人户口会迁移到单位、学校等,这时户籍所在地就发生了变更。户籍所在地要精确到市和家庭住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