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越狱罪最高可以被判处多少年? |
释义 | 组织越狱罪的主旨是指在监狱等关押场所中,被关押的罪犯有组织、有计划地逃往狱外的行为。该罪犯行为侵犯了司法机关监管秩序,对其必须予以严厉打击。犯罪行为的客观要件表现为被关押的罪犯有组织、有计划地逃往狱外,越狱方式多种多样。主观要件要求行为人出于故意,并具有逃避法律制裁的目的。根据法律规定,犯组织越狱罪的主犯将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参与者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组织越狱罪 (一)组织越狱罪的概念 组织越狱罪,是指狱中的罪犯有组织、有计划地逃往狱外的行为。 (二)组织越狱罪的构成特征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监管秩序。监狱、劳改队、看守所等监管场所的任务是看管、教育、改造罪犯。为了保证监管场所的正常秩序,国家对罪犯的出狱(包括出劳改队、看守所等)作了严格的规定。组织越狱就是违反监管规定,企图有计划、有组织地逃往狱外,使监管场所的正常监管秩序受到侵扰。对这种犯罪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被关押的罪犯在首要分子的组织和秘密策划下有组织、有计划地逃往狱外的行为。这里所说的“狱”,是指包括监狱、劳改队等场所。在押解罪犯的路途中,罪犯有组织、有计划地逃跑的,也属于组织越狱的行为。越狱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如冲闯狱门、翻越狱墙、挖掘地道等。只要是多名在押罪犯有组织越狱行为,无论采取什么方式,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在越狱的过程中可能出现抢劫、抢夺看守人员枪支弹药、绑架、杀害监管人员等其他犯罪行为。对于这种行为一般不按数罪并罚处理,而视为本罪从重处罚的情况。但对于越狱后实施的其他犯罪行为,仍应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由在监狱、劳改队等关押场所的罪犯构成。其他人员不能构成本罪的主体。对于个别监管人员为越狱的罪犯提供帮助或方便条件的,而按组织越狱罪的共犯处理。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通过组织越狱的行为以达到逃避法律制裁的目的。本罪为必要共同犯罪,但其不要求行为人都出于相同的动机,行为人只要认识到自己在与他人一起共同实行有组织、有预谋、有计划地逃跑越狱行为而仍决意实施的,即可构成本罪。 二、组织越狱罪如何处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实践中,越狱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如冲闯狱门、翻越狱墙、挖掘地道等。只要是多名在押罪犯有组织越狱行为,无论采取什么方式,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结语 组织越狱罪是指狱中罪犯有组织、有计划地逃往狱外的行为。该罪犯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监管秩序,对这种犯罪行为必须严厉打击。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被关押的罪犯在首要分子的组织和秘密策划下有组织、有计划地逃往狱外的行为。越狱的方式多种多样,但只要有多名在押罪犯有组织越狱行为,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构成本罪。犯本罪的主体是在监狱、劳改队等关押场所的罪犯,而其他人员为其提供帮助或方便条件的,视为共犯处理。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具有逃避法律制裁的目的。根据法律规定,犯本罪的将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将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只要有组织越狱行为存在,都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章 执行刑罚 第四节 对又犯新罪罪犯的处理 第三百一十六条 被剥夺政治权利、管制、宣告缓刑和假释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对留看守所执行刑罚的罪犯,因犯新罪被撤销假释的,应当根据侦查、审判需要,由犯罪地看守所或者原执行看守所收监执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