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实质性的男女关系,违背夫妻之间相互忠实的义务,现实中表现为婚外恋、一夜情、找小三等情况。 从夫妻感情的角度,出轨容易引发夫妻感情破裂,导致婚姻危机。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篇规定的法定离婚事由中,并没有对出轨的相关描述。其第107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出轨可以是上述夫妻某些感情破裂因素的诱因,例如一方已经发生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夫妻二人因为出轨已经分居满2年等。所以如果诉讼离婚的,原告方只需要证明对方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即可,而无需对是否出轨进行实质性的证据提供。当然,如果所提供的证据仅仅是一些出轨的证据,而没有达到法定的离婚条件的,人民法院往往不会判决离婚,故,在证据收集上,尤其在如何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问题上一定要小心谨慎,必要时,委托婚姻律师介入协助离婚势在必行。 具体来说,如果对方出轨想离婚的,最好找出一些关键性的证据,而不仅仅是一夜情等聊天记录的证据,相关证据包括:与他人重婚的证据、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家暴的证据、分居满2年的证据等。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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