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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受要约人可以变更哪些内容
释义
    法律分析:要约有效期限的经过,凡是在要约中明确规定了承诺期限的,则承诺必须在该期内作出,超过了该期限,则要约自动失效,不可再接受承诺。受要约人拒绝要约;要约人撤回或撤销要约;因要约人死亡而使要约失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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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6:4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