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是工商部门的领导最终核准并通过你的营业执照申请的日期。 营业执照上有三个日期,一个是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成立日期,一个经营期限的起止日期,一个是营业执照的核发日期。成立日期是不会改变的。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和发照日期即企业的营业执照相当于是一份出生证,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即为这个企业的诞生,因此在第一次注册登记时颁发的营业执照上成立日期和登记日期是一致的,但不是永远的。工商部门核准的营业执照是有使用年限的到期后应当重新履行登记手续,且必须在到期当年的年检期限内更换,新的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是新的登记日期,这是不可能与以前那张一样的。 公司成立日期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而不是申请之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当被悬挂于公司的醒目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