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按照辽宁省人社厅有关通知精神,从2020年8月起,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当期养老保险费以5238.00元作为月缴费基数。在原有60%、70%、80%、90%、100%、200%、300%的缴费档次基础上,增设2019社保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的缴费档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