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主要为了保护未成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其内容着重规定国家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分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四个方面。 2、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3、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4、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5、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制定的法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相结合,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及时进行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