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共持独生子女证,还是各持一本? |
释义 | 独生子女证是一种荣誉,发给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获得证书的夫妻享受相应奖励。证书只颁发给独生子女的父母,不颁发给独生子女本人。故父母去世后无法再申请证书。 法律分析 独生子女证的全称是《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颁发给独生子女的父母的,并不是颁发给独生子女本人的。所以,既然父母本人已经去世,就不能再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了。 拓展延伸 独生子女证:共持还是各持一本的利弊分析 独生子女证的共持与各持一本都有其利弊。共持独生子女证可以减少证件管理的复杂性,方便父母共同办理相关事务。此外,共持证件也能体现家庭的团结和亲密关系。然而,共持证件可能存在风险,如一方丢失证件可能影响另一方的权益。相比之下,各持一本独生子女证可以分散风险,并使每位父母都能独立行使权益。然而,各持一本证件可能增加办理手续的复杂性,并可能导致信息不一致。因此,父母应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综合考虑利弊,做出最适合自己家庭的决策。 结语 独生子女证既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奖励,专门颁发给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该证书只是颁发给独生子女的父母,而不是独生子女本人。因此,若父母已去世,就无法再申请该证书。至于独生子女证的共持与各持一本,各自有利弊。共持证件方便管理和体现家庭团结,但存在风险;而各持一本则分散风险,但可能增加办理手续的复杂性。因此,父母应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综合考虑利弊,做出最适合家庭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八条 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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