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外国人离婚财产分配 |
释义 | 和外国人离婚后财产的分配:如果双方离婚涉及的不动产和财物均在中国境内,并且属于中国管辖,那么离婚时就根据双方的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原则;但是如果涉及的不动产在其他国家或地区,那么在离婚时,只能处理在所在地法院的不动产,对于不在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双方只能到该不动产所在地解决。双方可以依照我国法律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申请对原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动产进行分割。 一、和外国人离婚房子也参与分割吗 境外财产在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如果想分割需要在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分割;或者夫妻双方也可以对境外财产进行折价处理,然后就折价所得款项在我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如果双方离婚涉及的不动产在中国境内,并且属于中国管辖,那么离婚时就根据双方的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原则;但是如果涉及的不动产在其他国家或地区,那么在离婚时,只能处理在所在地法院的不动产,对于不在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双方只能到该不动产所在地解决。双方可以依照法律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申请对原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动产进行分割。 二、离婚房产分割有哪些条件 有以下规定: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 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3.婚后使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进行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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