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东拖欠押金不还如何解决 |
释义 | 房东拖欠押金不还的,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因此,如果租客没有违约行为的,那么房东是不可以无故不退还押金的。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可以从押金里扣除。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如果没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所以如果遇到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的,协商无果的,是可以起诉处理的。起诉是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的,起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原被告双方的详细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将起诉状提交至法院之后,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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