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一些偏远地区坐过大巴车的人都知道,很多大巴车会在躲过交警检查后超载搭客。除了超载外,大巴车并没有其他违法交通规则的行为,比如不超速等;那么仅仅是超载的大巴车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 大巴车超载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并不可凭空设想,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才能做出判断。首先要看下危险驾驶罪的定义,危险驾驶的定义为:只要存在危险驾驶行为,一般即可构成危险驾驶罪。 也就是说大巴司机没有违法其他交通规则,没有出交通事故并不代表其不构成危险驾驶罪。 大巴车司机违规超载的行为,车主构成危险驾驶罪。 从事旅客运输的,如果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构成危险驾驶罪。即使车主不是驾驶人,但因其对驾驶人及车辆具有管理义务,在驾驶人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时,车主也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量刑。 危险驾驶如何处罚? 一般的危险驾驶行为,如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飙车、醉驾等,通常认定为危险驾驶罪,处以罚款及最高六个月的拘役。拘役还是需要坐牢的,一般由公安部门在就近的看守所内执。 很多人司机对于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不熟悉,一些涉嫌危险驾驶的行为经常会发生。如果因涉嫌危险驾驶犯罪被警方拘留,建议其家属可以找个危险驾驶罪专业的律师咨询求助,取保候审。 一、危险驾驶罪新量刑标准 我国2021年对于危险驾驶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没有进行修改,根据我国刑法和司法解释对于危险驾驶罪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涉及危险驾驶罪会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而我国对于危险驾驶罪的情形主要分为以下四种情况:1、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2、醉驾;3、进行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时超载超速;4、违反相关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若是具有追逐竞驶且情节较为恶劣或者醉酒驾驶这两种情形且同时涉及了其他罪名的,依照所涉及的罪名中较重的罪进行处罚。司法实践中,对于第一种情形中的“情节恶劣”的情况在不同地区的界定不同,定罪量刑时需要根据具体犯罪情形进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