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不孝敬老人的怎么办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不孝敬的行为,需要具体区分是否属于子女不履行法定赡养义务的行为。如果属于后者,老人有权向法院起诉子女,要求其履行法定赡养义务,包括支付赡养费和定期探望。 法律分析 这里的所谓不孝敬,需要具体区分是否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子女不履行法定赡养义务行为。 如果属于子女不履行法定赡养义务行为的,老人有权向法院起诉该子女,要求该子女履行法定赡养义务,该赡养义务既包括支付赡养费,还包括定期对老人的探望。 拓展延伸 如何改善子女对待年迈父母的态度 要改善子女对待年迈父母的态度,首先需要加强沟通和理解。子女应该主动与父母交流,倾听他们的需求和关心,以建立更紧密的亲子关系。同时,子女应该尊重父母的意见和决定,并尽量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提供情感支持和关怀也是至关重要的,通过陪伴和关心,让父母感受到子女的爱和关怀。此外,子女还可以帮助父母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如提供经济支持、安排医疗照顾等。最重要的是,子女应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尊重长辈并传承家庭的传统和文化。通过以上方法,可以逐步改善子女对待年迈父母的态度,建立和谐、温馨的家庭氛围。 结语 子女对待年迈父母的态度需要加强沟通和理解,尊重父母的意见和决定,满足他们的需求。提供情感支持和关怀,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子女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尊重长辈并传承家庭的传统和文化。通过以上方法,改善子女对待年迈父母的态度,建立和谐、温馨的家庭氛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八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一条 不按规定履行优待老年人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七章 参与社会发展 第六十六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珍惜老年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和优良品德,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保障老年人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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