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复印件是直接证据吗 |
释义 | 借条原件丢了,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证据。 当原件证据丢失,需要复印件来作证时,必须满足以下其中一个条件。 一:是有其他材料来加以印证; 二:是对方当事人对复印件的内容表示承认。 三:提供复印件的当事人提供原件印证或提供原件线索,经查确有其原件。 一、用户口本复印件可不可以办结婚证 户口本复印件可以办理结婚证,但只有复印件不能办理。办理结婚证时,原则上必须携带双方户口本原件。如果真的很难提供原件,可以提供复印件。但由于复印件容易伪造,且复印件不能证明原件的真实性,当事人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发证机关印章,提供单位或派出所的介绍信,或提供其他足以证明复印件真实性的材料,并与复印件一起出示。结婚证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3、婚姻状况证明:固定工、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二、民间借贷纠纷提供证据时的注意事项 1、从书面证据上讲,当事人应考虑合同,借据,公证书和发票等书证。 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另外,证据材料为复印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的,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就证人证言来讲,当事人一定要选择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为证据,并且要保证该证人可以当庭作证,便于法院庭审顺利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意见》中规定,确认借贷关系一般应以书面借据为准,无书面借据的,必须有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证明。可见,证人的证据效力也是当事人能否胜诉的关键。 3、当事人应注意,所诉的债务纠纷案件是否涉及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结论,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等,这些证据具有较高的证明力,也应向法院提供。 当事人在打官司常有举证责任,如何运用证据来打赢官司是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关键。如果当事人不能向法庭提供有效的证据,就只能承担起诉的后果。因此,当事人向法庭提供有效的证据是打赢官司的关键。 三、合同复印件和原件是否都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复印件的法律效力和原件不完全相同。合同复印件的法律效力没有原件高,在当事人提供原件有困难的情况下方可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和扫描件未和原件核对、印证的没有法律效力,但经过公证处公证的扫描件和复印件可以作为原件使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三)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陈述的证言; (四)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五)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复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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