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写了借条一般就不要再写收条了,借款人可以写好借条后将其交给出借人,偿还了借款之后再拿回来。一般当事人签订借条的,其中应当写明借款人与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具体数额,还款的期限和方式,借款的利率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