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的复印件可以当证据用吗 |
释义 | 借条原件丢了,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证据。 当原件证据丢失,需要复印件来作证时,必须满足以下其中一个条件。 一:是有其他材料来加以印证; 二:是对方当事人对复印件的内容表示承认。 三:提供复印件的当事人提供原件印证或提供原件线索,经查确有其原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三)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陈述的证言; (四)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五)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复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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