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错案责任处理方法: 1、是要把办错的案件纠正过来; 2、是对办错案的单位和人员做出严肃处理。 错案责任处理是一种监督方式。其监督对象限于有权办理各种行政、民事、经济、刑事等案件的执法单位和工作人员。其监督内容是各类案件。 错案责任追究制程序: 1、人大常委会做出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规定,明确追究范围、程序、责任、方法等事项; 2、公安司法机关组织对错案责任追究规定的宣传和学习,制定落实措施,明确办案责任; 3、认定错案,主要靠执法单位通过自查发现并认定。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个案监督和受理人民群众申诉、控告中发现,可向执法机关提出错案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4、责任追究。纠正错案,追究办案人员责任,法职人员由司法机关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其他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处理; 5、实施监督。执法单位对错案责任不追究或处理不适当时,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可采取听取有关情况的汇报,也可以询问和质询,或向发生错案的有关部门发出执法监督书,责成其依法纠正和处理。 综上所述,错案已经发生了责任人是可以追究,但是错案的当事人也可以以此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偿,弥补自己的损失。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错案责任追究条例(试行)》第三十一条 错案责任人员主动承认、纠正错误,积极挽回损失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