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认定第三者的证据具体如下: 1、“保证书”、“道歉书”等; 2、嫖娼事件被查处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婚外情”是否存在影响到了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所以无过错方对于过错方的举证显得尤为重要。但一般当事人只能拿到电话清单、通话记录、短消息内容、相对亲昵的照片、证人证言,甚至堵在门外等。这些证据只是间接的证据,其证明力相对较小,一般法院不会因这些证据而认定对方有过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当事人应当就案件事实作真实、完整的陈述。当事人的陈述与此前陈述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并结合当事人的诉讼能力、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审查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