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假如出现了伤亡情况,并且情况比较严重的话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是可以先垫付一些前期必须费用的,其余的可以等待保险公司处理就可以了的。 如果只是轻微事故,最好不要进行垫付,可以等待对方起诉处理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一条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损失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的,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失未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按照其责任限额与责任限额之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法分别投保交强险的牵引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平均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其中部分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当事人请求先由已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保险公司就超出其应承担的部分向未投保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或者侵权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