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账不是必须开发票,属于不纳税或是非开票项目的话,不需要开票。涉及到涉税项目的,需要开具发票。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