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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房二卖应怎么解决
释义
    法律分析:如果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并且标的房屋还没有进行交付的,属于两份合同都没有实际履行的情形,应该要优先履行在先的一份合同。如果两份合同中有一份已经登记过,另一份还没有进行登记。因为房屋过户登记是物权变动的范围,根据物权对世原则和物权公示原则,还有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理,确认办理过户登记的当事人是拥有房屋所有权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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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22:4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