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发明专利权的主体是谁 |
释义 | 1、职务发明专利权的主体是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 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一、职务发明的类型有哪些? 1、一类是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下列三种情况: (1)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任务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2、另一类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创造;如果仅仅是少量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且这种物质条件的利用,对发明创造的完成无关紧要,则不能因此认定是职务发明创造。 二、专利办理登记手续有哪些? 1、申请阶段 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有摘要附图)。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 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2、审查阶段 (1)初步审查: 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需经初步审查。在初步审查合格之后,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专利局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初步审查主要核查 ①申请文件是否齐备; ②形式上是否符合标准; ③费用是否缴纳。 在初步审查中,专利局会针对以上事项发出补正通知书,由申请人进行补正。 (2)实质审查 发明申请公开之后,专利局在收到申请人的实质审查请求的情况下,启动实质审查。审查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在通知书对发明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做出评价,并且指出申请文件中的实质缺陷。申请人答复审查意见,必要时修改申请文件。 如果申请人的答复克服了审查意见,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 如果申请人的答复没有克服审查意见,审查员会再次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者发出驳回通知书。 (3)授权 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同时还应当缴纳专利证书印花税。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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