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关于国家产假方面主要有两方面的规定。首先是国家规定的产假的法定假期为98天,即从分娩开始前的半个月到产后两个半月的时间,根据情况不同会有所调整,对于晚婚晚育者,可延长至前后四个月,女职工享受的产假要高于九十八天的假期,然后就是,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以降低女职工工资、辞退等其他形式损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