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面的申请是否需要我向对方当事人提出申请?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可以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提出会面申请,无需事先经过当事人同意。但在实际操作中,向对方当事人提出申请更能体现律师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 法律依据: 1. 《律师法》第四十四条:“律师可以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提出会见申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规定》第二十九条:“律师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见,依法依规为当事人提供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第十条:“律师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见,依法依规为当事人服务,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因此,律师可以不向对方当事人提出申请,但建议律师在会面前向对方当事人说明会面的目的和意义,尊重对方当事人的意见,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解和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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