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的若干规定有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如村民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纠纷的,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出面处理。如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按协议执行,调解不成的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4 6: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