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除名与开除的差异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除名和开除党籍的概念、性质和适用情形的区别。除名是因为不符合党员条件,而开除是对党员作出的一种纪律处分。除名是取消党员资格和党籍,而开除党籍是在党员被发现有犯罪等情形时适用。 法律分析 1、概念不同,除名是因为不符合党员条件,开除是一种处罚; 2、性质不同,除名是取消党员资格和党籍,不属于处分,开除党籍是对党员作出的一种纪律处分; 3、适用情形不同,开除适用于犯罪等情形,而除名则是不符合党员条件的时候。 拓展延伸 党员除名与开除的界限 作为一名党员,除名与开除的界限非常重要。除名是指对党员进行除名处理,即从党的组织关系中除名,不再拥有党员资格。开除则是指对党员进行开除党籍处理,即从党的组织关系中开除,永远失去党员资格。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一年后,经本人申诉,党组织认为其符合条件的,可以提升其职务。 同时,《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两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综上所述,党员除名与开除的界限在于其处分时间和党内提升职务的限制。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提升职务,一年后可按条件提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两年内不得提升职务,两年后可按条件提升。 结语 党员除名和开除党籍是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除名是因为不符合党员条件,而开除党籍是对党员作出的纪律处分。两者的性质、适用情形也有所不同,除名是取消党员资格和党籍,而开除则适用于犯罪等情形。党员应当时刻保持对党的纪律的遵守,避免不符合党员条件的情况发生。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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