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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法中的股东除名是什么意思
释义
    法律分析:股东除名制度,是出现特定事由时,公司按照特定程序剥夺不履行出资义务股东的股东资格,公司对不履行义务的股东除名不需要征求被除名股东的意见,公司可以直接做出决定。公司做出除名决定后,不需要被除名股东的配合,不履行义务股东的股东资格即刻丧失。
    一、股东出资不足应怎么处理
    股东出资不足处理方法如下:
    1、通过直接做法,未出资的股东将被除名,失去股东资格。但这种做法的缺点是会直接缩小公司的财产规模,降低公司的债务偿还能力。需要通过严格的法定减资程序进行,必须偿还现有债务或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程序比较复杂;
    2、别的股东代替未出资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股东资格继续存在,股权成功。同时,替代出资的股东有权向股东追偿,追偿失败或者股东无法清偿的,替代出资的股东有权选择继续追偿或者直接取得股权抵偿替代出资。替代出资的股东选择取得股权抵偿出资的,未出资的股东丧失相应的股东资格。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履行职责应该怎样处理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履行职责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催告股东按期足额出资或者履行其他股东义务。如果股东拒不履行的,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举报或者通过股东会议将其除名。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公司对股东进行除名需要多少比例
    对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全部出资的股东进行除名,应当召开股东会,并经过股东会形成决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表决事项分为一般事项和特别事项,一般事项需要经过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特别事项需要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除名的决议属于一般的表决事项,因此,经过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或者第十四条请求相关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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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0 7:2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