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规定公司怎样将股东除名? |
释义 | 股东除名程序与股东权利和义务 公司法规定了股东除名程序,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利益可被除名。股东享有知情权、转让股权、请求收购股权等权利。股东应遵守公司章程、缴纳出资并充实资本的义务。公司章程可规定股东除名条款。 法律分析 一、公司法规定公司怎样将股东除名? 公司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完成对股东除名,公司对不履行义务的股东除名不需要征求被除名股东的意见,公司可以直接做出决定。公司做出除名决定后,不需要被除名股东的配合,不履行义务股东的股东资格即刻丧失。 股东损害公司利益可以除名,股东滥用公司的法人地位就是在损害公司的利益,故此我国现行公司法也直接规定了,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承担赔偿责任;股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 二、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有哪些? 1、知情权。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这也是股东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首选方法。股东的这些权利是法定的,公司不能拒绝。 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 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根据《公司法》第71条的规定,股东依法享有转让自己所持股权的权利,依法行使转让权也是股东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 4、行使优先购买权。 5、依法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 6、以自己的名义维护公司和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7、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和要求清算的权利。 三、股东的义务 权利与义务总是相对的,股东享有权利,也要承担义务。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股东应当承担如下义务: 1、股东遵守公司章程的义务。 2、缴纳认购的出资额。股东认缴出资后,就负有缴纳出资的义务,如果圾东认缴了出资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缴纳出资的义务,它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由此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3、资本的充实责任,为防止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股东负有资本充实的责任。 事实上,在相关的法律制度中,没有特别详细的规定股东除名制度,但是股东除名制度对约束股东的权利其实也是至关重要的,所以,这里建议拟定公司章程的时候,可以体现关于股东除名的条款,特定情况下直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完成对股东的除名即可。 结语 股东除名是公司法明确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公司可以通过召开股东大会实现对不履行义务的股东的除名。被除名股东不需要被征求意见,公司可以直接做出决定。除名决定一经做出,被除名股东即刻失去股东资格。此外,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也可导致股东除名,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股东拥有知情权、召集权、转让股权权利等多项权益,同时也需履行公司章程、缴纳出资额和资本充实等义务。因此,在拟定公司章程时,建议明确股东除名的条款,以便在特定情况下实施除名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 律 责 任 第二百零四条 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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