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双方或者双方以上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负责任。【辟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必须双方共同承担?真相:不是分析:交警会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给当事人,都不需要签字,一方签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也有效。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警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提醒】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如下:1。接受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报案后,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 二、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人到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调查现场,收集证据。 三、责任认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确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四、处罚裁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警告、罚款、吊销、吊销驾照或者拘留。 五、损害赔偿调解。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按照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出具损害赔偿调解书。 六、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双方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终止调解,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