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区别有哪些
释义
    (一)行为性质的区别。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权的“滥用”,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守的“玩忽”。
    (二)行为方式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要表现为作为,玩忽职守罪多数表现为不作为。
    (三)立案条件的区别。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滥用职权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伤2人、轻伤5人以上即可立案;玩忽职守除造成死亡1人以外,重伤要3人、轻伤10人以上才能立案。滥用职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0万元即可立案;玩忽职守则要30万元才能立案。
    (四)犯罪客体的区别。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勤政性。
    一、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哪个严重
    (一)犯罪客体的区别
    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勤政性。
    (二)犯罪客观方面的区别
    1、行为性质的区别。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权的“滥用”。
    2、行为方式的区别。从行为方式上讲,罪和玩忽职守罪都既可以由作为构成,也可以由构成,只是行为的主要方式有所区别,即罪主要表现为作为,玩忽职守罪多数表现为。
    3、结果要件的区别。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伤2人、轻伤5人以上即可立案玩忽职守除造成死亡1人以外,重伤要3人、轻伤10人以上才能立案。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0万元即可立案玩忽职守则要30万元才能立案。
    二、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有哪些不同
    从客观行为上来看:滥用职权的行为应该包括:
    (一)故意不正当地行使自己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对有关事项作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决定或处理。
    (二)超越职务权限,处理了其无权处理的事项。
    (三)故意不履行自己的职责,即表现为职务上的不作为。
    (四)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正确的行使职责。而玩忽职守,是指行为人应当履行且有条件、有能力履行,但违背职责没有履行,其中包括擅离职守行为;不正确履行,实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背职责规定,马虎草率、粗心大意。玩忽职守的行为特征主要体现在“背职性”上。即行为人的行为系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的背职行为。
    玩忽职守罪的背职行为主要包括:
    (一)不履行职责。“不履行职责”是指行为人违背职责要求,应为而不为、当作而不作的行为,如放弃职守、擅离职守。
    (二)不认真履行职责。“不认真履行职责”是指行为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没有严肃对待、严格履行应尽的职责,或马马虎虎或粗心大意或草率从事或敷衍了事等不恪尽职守的行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3 12: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