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行为。 目的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谋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或方便条件。本罪主观方面为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犯罪行为具体如下: 1、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行贿的行为; 2、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行为; 3、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行为; 4、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行贿的行为; 5、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其他与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行为。 犯罪对象具体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其他与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一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