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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影响力受贿罪?
释义
    国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利用职务或离职后的影响力,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财物,将面临刑事处罚。根据相关法条规定,行为涉及数额和情节的严重程度,将决定刑罚的轻重。同时,离职国家工作人员在职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在离职后收受财物的行为,也将被视为受贿罪。
    法律分析
    【相关法条】
    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第二款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知识要点】
    1.本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关系密切人或者是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及其关系密切人。如果成立行贿罪或者受贿罪的共犯,按照相关犯罪的共犯处理。
    2.为请托人谋取的是不正当利益;如果谋取的是正当利益的,不成立犯罪。
    3.离职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财物行为的评价:
    (1)如果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在职时为他人谋取了利益,约定离职后再收受财物,并在离职后收受财物的,成立受贿罪;
    (2)没有约定而在离职后接受对方财物的,不成立犯罪;
    (3)离职后利用自己先前职务或者职位的影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结语
    通过对国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关系密切人的行为进行规范,相关法条明确了利用职务上的行为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收受财物的罪行应受到的惩罚。对于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如果利用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类似行为,也应依法定罪处罚。此外,离职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财物行为需根据具体情况评估,包括是否在职时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约定离职后再收受财物等。根据数额与情节的不同,可构成受贿罪或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这些规定旨在维护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形象,保护公共利益的正当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九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九章 渎职罪 第四百零三条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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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5:2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