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姐姐在法律上有义务赡养亲弟弟么 |
释义 | 姐姐在法律上并没有赡养弟弟的义务,在特定情况下有抚养的义务。兄姐对弟妹承担扶养义务也是有成立条件的。总共有如下三个: 1、兄、姐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难以维系,或者仅仅是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们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2、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如果父母有能力抚养,兄、姐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3、弟、妹尚未成年,如果弟、妹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即使是不能自食其力,兄、姐也没有扶养义务。 一、丈夫死后孩子怎样才算归谁 丈夫死后,孩子的抚养权视情况而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但是孩子也可以由父母之外的人抚养。具体规定如下: 1、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2、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如果丈夫死亡的,如果女方有抚养能力的,子女一般由女方抚养;女方没有抚养能力的,子女则由具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如果有负担能力的兄、姐的,子女也可以由具有负担能力的兄、姐扶养。 二、什么是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抚养子女、赡养父母是父母和子女应尽的义务。在特定情况下,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有抚养与赡养义务,兄、姐与弟、妹之间互有扶养义务。夫妻各自因为履行其应尽的抚养、赡养、扶养的法定义务,比如为必须予以抚养、赡养、扶养的亲属支付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而负下债务,此种债务因属于履行法定义务所形成,因而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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