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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保卡如何异地就医
释义
    

法律主观:
    


    一、医保卡如何在异地使用
    1、备案
    在去异地就医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医保卡,前往参保地的医保中心进行备案,确定就诊地以及就诊机构。
    2、持医保卡/社保卡就诊
    参保人使用医保卡/社保卡,办理住院登记手续以及出院结算手续,就可以直接报销医疗费用了。
    二、异地医保怎样办理
    1、异地就医人员须凭“社会保障卡”到参保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审批和备案手续;
    2、审批备案后,异地就医人员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实行定点医疗,一般可选择居住地1至3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期限为一年。因公到异地出差或回乡(异地)探亲(短期异地定居)、旅游等特殊情况需异地就医的,应在急诊后三日内到参保统筹地区办理异地就医申请、审批手续,特殊情况可暂行电话告知。异地就医人员居住地发生变更或病情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定点医院时,须到参保地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3、异地就医人员应持参保统筹地区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在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发生的诊疗费用一律按参保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直接进行联网刷卡结算(包括门诊和住院统筹)。由于网络不通或欠费封锁等各种原因造成不能实时联网结算的,由异地就医人员全额垫付费用后,携带相关报销凭证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4、异地就医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本着按实结算的原则,由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代为结算,医疗保险统筹地区和异地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期结算互为垫付费用。
    三、异地医保报销需要哪些资料
    1、县级医院以上的转诊证明。
    2、医院社保窗口的盖章。
    3、到当地的社保所作个外出治疗的登记。
    4、外出治疗后将上述资料拿回县级社保局报销。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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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22:4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