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被指控人提供的证言与其他证据不一致时,法院将会对其进行审查。如果被指控人的证言不可信,则法院可能会依据其他证据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法院应当对被告人的供述、辩解和其他证据进行审查,不得简单地认定指控的事实成立。 2.《刑法》第23条规定,被告人有权对控告自己的罪名进行辩解,有权提出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有权质证控方的证人和鉴定人,有权要求调查人员和证人出庭作证。 3.《证据法》第9条规定,证据的价值,应当根据证据的来源、内容、形式、数量、质量、关联性和相互佐证的情况等互相印证的综合情况进行判断。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85条规定,被告人的供述不一致应当作为判断他的犯罪责任的一个因素进行考虑。 总结:当被指控人提供的证言与其他证据不一致时,法院将会对其进行审查。合理的辩解和证据可以有利于被告人的辩护,但如果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无罪,则法院可能会依据其他证据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