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持有毒品能跟贩卖毒品一起判。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持有毒品且贩卖毒品的,一般以贩卖毒品罪论处。如果贩卖毒品数量大的,行为人一般会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