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个人缴费由100元调整到160元。 2、取消诊疗费、护理费不予报销的规定。 3、取消检查费、化验费、材料费和治疗费80%纳入核准报销的规定,无自负的费用可100%纳入报销范围。 4、取消单次处方值费用限制的规定,但仍执行急3慢7的限量规定。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1、患者门诊就诊如未开药,检查费、治疗费、化验费、手术费等项目需附诊断证明才能报销。 2、使用自费项目应征得患者本人或其家属的同意,并签定自费项目协议书,写清自费项目的名称及费用金额。 3、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和住院费用不在医院直报,需患者全额交费后回村委会交单据报销,住院费用需另附病历首页复印件,门诊费附诊断证明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