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现行《民法典》合同编将合同的形式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口头形式; 2、书面形式,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