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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投标活动中招标人的哪些行为应追究法律责任
释义
    招标人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包括: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且前述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且前述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3、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
    4、招标人超过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5、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6、招标人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一、投标保证金可以少交吗投标保证金要如何交
    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不可以少交,投标保证金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果少交会被认为是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而被否决投标。根据国家条例规定,拒绝缴纳保证金或者少交保证金都是不符合招标的行为,最终都会导致废标。
    二、工程投标流程是什么
    工程投标流程:投标人报名、初审;投标人资格会审;发售招标文件;签收招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开标;退付投标保证金、收取相关费用;下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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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7: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