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大学生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先持录取通知书并带上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经审查复核后由派出所签发户口迁移证件,并注销原户口; 2、然后,持当地派出所开具的迁移证件,到所录取学校报到注册,经审核符合规定的,由学校户口管理登记机关负责办理集体入户登记手续。 法律客观: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