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儿子死了儿媳孙女有继承权吗 1.不一定,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如果儿子不在了,儿媳妇和孙女有继承权吗继承多少 可以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和其他法定同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孙女仍然享有继承权、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即对公,按法定继承时,当出现儿子先于父母死亡情况时。否则奶奶的那一部分,也只是他所有的那一部分。就是说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孙女是有继承权的,必须满足。因为此房产应该为爷爷奶奶夫妻共有财产,爷爷对该房产只有一半的所有权,儿子的子女代位继承,如果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首先来看。就是说孙女在父亲死亡后。他就算立遗嘱全部给女儿,爷爷如果想把房产只继承给女儿,那么只能通过遗嘱的形式指定由女儿一人继承。而且这当中还涉及一个问题,是不是奶奶也这么认为。而儿媳妇要成为继承权人。这个情况下。如果能证明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代替父亲的位置享有爷爷奶奶遗产的继承权。只有奶奶也立遗嘱给女儿一个人,女儿才能独自继承全部房产 三、儿子死后儿媳可不可以继承房产 1、儿子死后,儿媳可以继承儿子的遗产。因为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被继承人的配偶和父母具有一样的继承权。但是儿媳是不能继承公婆的遗产的,因为即使双方结婚了,儿媳也不是公婆的子女。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况有哪些 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所立遗嘱、遗赠无效或部分无效的。 3、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4、遗嘱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领遗赠的。 5、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丧失遗赠受领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