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祖孙,1、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孙女可以代位继承爷爷的遗产。 2、孙女与爷爷互不享有继承权。也就是说,爷爷没有继承孙女遗产的权利,孙女没有继承爷爷遗产的权利。 3、但是,如果父亲先于爷爷死亡,作为孙子、孙女,依法有权代替父亲继承爷爷的遗产。继承的份额以父亲应当享有的份额为限。这种权利,在法律上称为代位继承权。 4、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