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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团员需要每年交团费吗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规定,团员应直接向所在团组织交纳团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团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即被认为是自行脱团。
    法律依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十一条 团员应当增强团员意识, 主动按月交纳团费。遇到特殊情况, 经团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团费, 也可以 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团费。补交团费的时 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不得预交团费。
    第十二条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 其所在团组织应 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 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团员, 按自行脱团处理。
    第十三条 团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团员团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团员团费,不得要求团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 “特殊团费“。如遇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需要收取“特殊团费”,须经团中央批准。
    第十四条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团委,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 部组织局群团处, 全国铁道团委, 全国民航团委, 中直机关团工委, 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每年按全年团员实交团费总数的3%上缴团中央。上缴团中央的 团费应当于次年4 月底前汇入团中央团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团中央所收缴团费中的70%返还支持基层团组织。
    第十五条 民航系统团的关系在地方的团委, 每年按照全年团员实交团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团委上缴团费。中国人民银 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团委, 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团员全年实交团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团委 上缴团费, 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团委不再向地方团委上缴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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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0:3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