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公司法董事长能兼总经理吗? |
释义 | 现行公司法相关规定,董事长和总经理可以是一个人担任; 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可以不是同一个人,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长担任,也可以由总经理担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十一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一、董事长的管理职责 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从各国的公司立法看,董事长的权利不是由股东大会授予的,而是由公司法直接规定的。一般来说,董事长拥有如下权利: 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召集和主持公司管理委员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计划以及日常经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3、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4、提名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层管理人员的聘用、决定报酬、待遇以及解聘,并报董事会批准和备案; 5、审查总经理提出的各项发展计划及执行结果; 6、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他重要报表,全盘控制全公司系统的财务状况; 7、签署批准公司招聘的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8、签署对外重要经济合同、上报印发的各种重要报表、文件、资料; 9、处理其他由董事会授权的重大事项; 10、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11、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 12、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幕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13、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14、除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外,董事长对公司重大业务和行政事项有权做出决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