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委托合同一般应具备的条款有: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名称(或姓名)及住所;委托标的;受托的权限范围;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委托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报酬支付;违约责任;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其他约定事项。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九百二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