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损害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
释义 | 可以要求一下赔偿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 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一、发生人身损害如何索赔 1、受伤后,及时到正规医院就医,切勿私自处理,以免后患无穷; 2、保留治疗中的各类费用支出的凭证,包括:医疗费、药品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护理费等); 3、出院时别忘了要求医生开具医院证明:一要证明病情,二要建议休息几个月。如果病情严重或出院后不能自由活动、需要他人照顾的,可以要求医生出具建议卧床休息或需要护理x个月的证明。 4、如果伤势较严重或受伤后大量出血,可以要求医生在病历及诊断证明书中写明加强营养,以助恢复。这是获得营养费的重要证据。 5、出院以后切记至少每个月去复诊一次,复诊时如果需要休息,一定要要求医生出具建议休息一个月的证明,因为门诊的建休证明最长只能开一个月。如果医生只同意给你开建休半个月的证明,半个月后你要继续去复诊并要求开建休半个月的证明,在误工时间上一定要证明是持续的。这是以后要求赔偿误工费的唯一依据。 6、如果你是外地来城市务工的人员或虽是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生活多年,要找到你受伤前一至两年的暂住证,这将是能获得按城镇标准赔偿的重要依据。 7、如果受伤比较严重,可能构成残疾的,在治疗结束后,一定要做伤残鉴定,这是获得残疾赔偿金以及继续治疗费的依据。 8、发生伤害后,为免法定的赔偿数额被少算,建议及时向律师咨询相关赔偿,切忌直接与侵权人协商解决。 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划分成如下几类: 1、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 3、水上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 4、航空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 5、航空器对地、水面上第三人损害赔偿纠纷; 6、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7、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8、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 9、雇员受害赔偿纠纷; 10、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 11、产品责任纠纷; 1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 13、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14、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 15、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 16、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 17、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 18、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 19、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 20、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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