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报警处理。故意砸他人车辆,属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违法或犯罪行为。如果属于属于以发泄情绪、寻求刺激、逞强耍横、无事生非为主观目的的随意毁坏公私财物(自然包括他人车辆),数额达到2000元以上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则以相对较重的量刑罪名处罚。受害人或他人报警后,警方会依法追究相关涉案人员的违法或犯罪责任,至于故意或随意毁坏他人财物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一)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二)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四)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